最近新聞都報晒話內地公司深圳唯冠同Apple為iPad命名使用權大打官司,結果Apple敗訴依家重被人判佢一審敗訴,重要內地部門已經開始做嘢「沒收」被判侵權iPad,呢下真係金過金正恩(當然係唔係班內地部門自己假沒收,真自肥就唔知)。不過原來假如再玩落去,不單止Apple中國市場不保,重隨時玩到全球短暫缺貨!究竟所謂何事?
過度集中富士康,二審敗訴或停產
點解會去到全球斷貨如此嚴重?問題就在於Apple本身生產線過於依賴富士康內地廠房。假如今次侵權官司二審再度敗訴的話,就代表不單止Apple要停止於內地(但不包括香港,因為當時從台灣唯冠買下iPad命名權時已包括香港),就連生產也不可以於內地進行。而Apple的最大生產線卻在富士康的內地廠房,這就代表只要官司一但敗訴,不單舊有iPad 2將會有一段時間斷貨、就連傳聞在3月發佈的iPad 3都會因而嚴重缺貨。

以上年推出iPad 2為例:3月2日發佈、3月11日開始網上開售,也要整整一個半月後才做到全球發售。在這短短90日期間富士康可是要不停運作的情況下才能滿足全球需求(還要不斷缺貨)。但目前距離iPad的例牌三月公佈還有半個月到一個月時間,但其二審官司卻要在2月尾才開始,除非Apple快刀斬亂麻提出和解賠償,否則富士康隨時會被內地工商部下令停工,而就算他們早在之前已經開始生產,其生產量一定不足以應付所有地區需求。
和解收購更化算,賠上市場不可取
當然以外國為數不少的版權官司裡面,第一審通常都不是決勝負,而是為之後的和解或收購鋪路。而對Apple來說,現在直接買下深圳唯冠的錢其實比起來,總會比賠上整個內地市場,再加上轉移生產線來得化算。始終深圳唯冠雖有iPad的商標版權,但卻從未以此商標作出任何開發或生產其商品,除非背後再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因素(別忘了唯冠背後的一堆債權人都是內地大銀行,但們可是會想盡辦法全數收回這筆債),否則唯冠其實可以正式收到的賠償金額隨時比其預計的小一半或更多。(當然…以外國案例隨時還可以判唯冠敗訴,但大家都知內地法律嘛…)

反之在距離3月發佈還有一段時間,蘋果可以盡量爭取時間和深圳唯冠談判甚至和富士康聯手反攻,逼使對方以更低價錢接受賠償金額,盡量為保著內地市場及生產基地而出招。當然這個方法可以說是眾多版權官司上最常見的例子,但還是那句,深圳唯冠背後涉及的債主多而大,再加上內地對法律及常理有「人際關係因素」所引出的「獨有見解」,所以Apple這一次還是小不免要破大財…